1 检测项目1.1变、配电系统、控制室①选址和安全距离 ②防爆专门要求 1.2.电气线路 ①敷设方式、路径要求 ②钢管配线要求 1.3.防爆电气选型 ①防爆电气类别、级别和组别要求 ②气体环境电器设备选型 ③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用电器设备选型 2.1.4.接地及接地电阻 ①保护接地 ②防静电接地 |
2 检测依据
AQ3009-2007《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》
GB50187-2012《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》
GB50058-2014《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
DL/T664-2016《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》
3相关规定
《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》(DB33T775-2009)第3.6条规定: 为了确认危险场所的电气设施/设备运行状态防爆性能的安全可靠性,由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,对被检设施/设备进行不拆卸或局部拆卸并辅以一些措施的检测活动 |
《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》(DB33T775-2009)第4.1条规定: 新建、改建和扩建的项目在电气装置和设备投入运行之前,应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初始检测。对在役的电气装置和设备应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检测。为保证电气装置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,使用单位应进行连续监督。 |
《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》(DB33T775-2009)第4.7条规定: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实行定期检测,检测周期不超过三年。 |